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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日&对口协商 | 省检察院与省政协社法委共话“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维护公共利益”

浙江检察 2021-04-26

第1311期

7月18日下午,省检察院开展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维护公共利益”为主题的公益诉讼两周年检察开放日暨省政协社法委对口协商活动,听取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代表的意见建议。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孙景淼,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出席活动并作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主持活动。


贾   宇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宇表示,省政协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确定为省政协与省检察院的对口协商项目,充分体现了省政协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2018年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两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肩负着重要职责”的期望和要求,按照省委提出的“积极稳妥”的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成立全省三级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推进专项监督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等需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获评“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经过两年的努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的角色定位更加鲜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也更加彰显。


贾宇指出,保护公共利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类国家治理主体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开展对口协商活动,既是凝聚社会之力共同推进我省公益保护事业的重要创新举措,也为政协委员支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畅通了渠道、搭建了平台。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市县政协的对口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与政协的经常性联络机制,及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争取支持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共同推动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开新局面。


贾宇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守公益保护初心,牢记法治建设使命,聚焦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切实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法治政府参谋的责任,在更高起点上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作用。


孙景淼

省政协副主席 、党组副书记

孙景淼指出,这次省检察院开放日活动暨与省政协社法委关于“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对口协商座谈会主题选得好、时机选得好、协商交流好。从全省检察机关两年来的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看,开局好、答卷靓,氛围浓、合力足,影响大、成果丰。对于本次对口协商座谈会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省政协和省检察院要认真梳理,省政协将提交省委省政府,促进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下一步,建议全省检察机关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浙江经济发展的大局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四是增进各方共识,为推进检察公益诉讼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会人员观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视频


浙江检察公益诉讼

交出了一份怎样的“成绩单”?

高   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上,高杰副检察长通报了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保护,服务“美丽浙江”建设;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保护,服务“健康浙江”建设;聚焦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领域公益保护,服务“法治浙江”建设;加强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案件办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全省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32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1.38倍;启动诉前程序9465件,同比上升13.02倍;提起诉讼382件,同比上升13.15倍。同时,率先出台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标准、成立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出台《服务保障生态环境赔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益诉讼制度建设上作出了积极探索。



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代表

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提出了哪些意见和建议?

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代表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积极成效,认为措施扎实、成效显著、工作协同,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体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政协委员发言

尚   清

省政协常委、社法委主任

省政协社法委见证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起步和发展,这次座谈会实现了在开放中协商、在协商中开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体现了民生的需求,体现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职责定位。省政法委要继续加强与省检察院的工作协商,利用好职能和资源,搭好对口协商平台、立法协商平台、提质增效协商平台。

吴   鸿

省政协常委、农业农村委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委员

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落实回复反馈制度;开展双向培训交流,通过挂职、人员交流等方法增进了解、形成共识;加强业务交流,行政部门要发挥专业技术、专业装备的优势,检察机关要指导帮助解决行政机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陈三联

省政协委员、省知联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公益诉讼地方立法,为该项工作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加入公益诉讼工作,借助社会力量提高效率;加强与律师协会等团队合作联系,实现良性互动。

严建立

省政协委员,杭州市农科院院长、党委书记,杭州市科协副主席

除了接受群众举报外,建议加强基层走访,检察官主动走进各类社团组织,宣传法律知识,掌握工作线索;要引导好公益组织的力量参与公益诉讼工作;注重提炼两年工作下来一些规律性东西,进一步系统、有序地推进工作。

梁   敏

省政协委员,省审计厅干部处处长

建议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更加了解这项工作的范围、程序;要以“回头看”专项活动为契机,督促落实整改反馈,并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引导该项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叶碎高

省政协委员、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专职副总工程师

公益诉讼案件量大、面广,要注重借力共享,加强制度设计,用好外部技术支持。


相关部门代表发言

王兰青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加强与省检察院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发挥现有的机构和资源来服务公益诉讼工作。

苏长聪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深化对大健康领域相关问题的公益诉讼的广度、力度,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外,对影响群众健康的其他方面问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的范围,同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郑益群

省人力社保厅副巡视员

重点围绕社保基金管理领域,针对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认真督促落实整改,跟进内部监督,同时,要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提升自身发现问题的能力。

李宗保

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


要落实好全省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领域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保障好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陈裕锟

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负责人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面向重大风险隐患,面向老百姓民生基础,面向提升国民素质,面向法治国家建设,面向子孙后代幸福生活,法院系统要做出精品案例,教育、引导社会,与检察机关形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

陈云娟

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继续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与检察机关在现有协作基础上,进一步互通有无,为公益诉讼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文案:陈  泉

摄影:龚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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